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坚持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
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区情,因地制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初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是评价学校办学质量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13门课程。
(二)考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其中英语加试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分日常测试和现场测试两部分。日常测试由初中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测试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测试总分为60分,项目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项目为主,考跑、跳、投三项各占三分之一,也可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其中二项,另测试本地的一个体育与健康传统项目。考生体育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的实施细则由各设区市制定。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个科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地自行确定;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由各地根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一部分。
(三)时间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学年末举行,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原则上,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测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并结合实际安排。
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的科目,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补考。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公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