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娄底中考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娄底中考改革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握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与方法,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将用于招生使用的学生的突出表现、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娄底中考语文满分150分,数学、英语满分各120分,物理满分90分,化学满分70分,历史、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满分各6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分值包含实验操作考试内容10分,10科总分850分。
娄底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交际、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采用等级制,90分以上为A等,80-89分为B等,60-79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娄底中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取笔试形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交际、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采取现场测试、机考、操作考察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