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将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实验操作(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一并纳入考试范围。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我市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5个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由市命题及组织实施。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信息技术考试着重考查学生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掌握操作和使用信息技术工具的基本技能,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应充分发挥实验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和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着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
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现场测试、口试、实践考察、现场实验操作、计算机辅助测试等多种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主要采取现场测试的考试方式,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外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考试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辅助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课时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其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按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市中招办确定。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地理、生物科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科目 | 卷面分值(满分) | 权重比例 | 备注 |
语文 | 120 | 1 | |
数学 | 120 | 1 | |
外语 | 120 | 1 | 含听说考试 |
道德与法治 | 100 | 0.7 | |
历史 | 100 | 0.5 | |
地理 | 100 | 0.5 | |
物理 | 100 | 0.8 | 含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21分 |
化学 | 100 | 0.8 | |
生物 | 100 | 0.5 | |
体育与健康 | 100 | 0.6 | |
按权重比例折算后,总分为800分。 |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东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改革方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