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a+b=b+a
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⑴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ab=ba
⑵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⑶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一、乘方是一种运算。相当于“+、-、×、÷”。教师在教学时要让学生明白这一点,同时要求学生掌握其书写方法,及格式。强调幂的意义,幂的意义与“和、差、积、商”一样。如的结果是8。所以说的幂是8。与2×4一样,2×4=8。所以不能说8是幂,说成23的幂是8。同时强调具有两种意义,它既表示n个a相乘。又表示乘方的运算结果。
二、在有理数乘方的教学中主要强调它的运算,所以特别注意有理数乘方符号法则的教学。法则是:正数的任何次幂是正数,0的任何次幂是正,是0,负数的正数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数次幂是正数,教师在教学时强调做乘方时先确定符号再计算,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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