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录取时,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分为A、B两种类型,分别按不同的投档总分(简称总分A和总分B,满分值均为600分)进行录取,指标生按A类计划执行,A、B计划的比例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确定。
在2019-2020年改革过渡期内,可以小步子、微改革探索试验A、B两类招生计划,为全面改革获取操作性实践经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科目实行“4+2+N”模式。
(1)基础计分科目(4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均以原始成绩纳入投档总分,总分A、B相同。
(2)比例计分科目(2科),物理按原始成绩100%、化学按原始成绩90%计入总分A;历史按原始成绩100%、道德与法治按原始成绩90%计入总分B。每个学生均按A、B两种方式计算总分,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
(3)N为等级科目。A类计划投档时,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及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B类计划投档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艺术科目随省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程逐步纳入等级科目。等级科目在普通高中录取时设定等级总分要求,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合格的以2分计算等级分,不合格的不计算等级分。
将等级科目的等级总分达到要求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将录取计分科目等级和总分作为学校录取的择优条件。
公众可在2018年11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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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2019年中山中考招生录取科目设置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