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录取。参照我省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办法和各兄弟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做法,拟从2019年起,我市普通高中各批次各类招生录取按成绩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各批次各类志愿设2个,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中招总分成绩排位顺序进行投档,同一批次投档时,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先投该生第1志愿,第1志愿无法录取,再投该生第2志愿,如果2个志愿都无法录取,则该考生该批次不再投档,只能在下一批次时再进行投档,该考生该批次投档结束后,接着再按相同办法投中招总分下一排位的考生志愿,以此类推。
2、从2019年起,指标生补录不再单独设立志愿。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仍按考生指标生志愿补录,即指标生和指标生补录都按考生指标生志愿进行录取,指标生录取范围等其他录取规定按现有方案执行。
调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由“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三年参加社会保险、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即“四个三”条件调整为“两个有”: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比例区间,由全市统一为8%的比例调整为8-15%或8-18%的区间。其中,省、市属和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5%,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8%,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学校自行确定。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2019年广州梅州市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