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随迁子女在珠海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为: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珠海市累计3年(含)以上居住证(且现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在珠海市参加社保累计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珠海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
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注明全国统一学籍号并加盖当地县区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地理与生物科目考试等级证明(或成绩证明—须注明考生分数及科目满分,加盖当地县区级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试部门公章)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证明(考生就读学校出具)。
这类考生报名地点和报名时间由考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在珠海市初中学校复读的考生,可在所复读初中学校就近参加中考报名。报名时间由考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本市户籍往届生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
这类考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由考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考生类别须注明为往届生。考生及家长需密切关注。还有珠海户籍、初中不在珠海就读想回珠海参加中考的初三学生,珠海往届初三毕业生想在珠海参加中考的学生这两类学生被统称为社青类考生。
相对2018年中考报考政策,这类学生报考条件的变化主要在对随迁子女父母的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在珠海市参加社保累计年限提高了1年,从2018年的2年提高到2019年的3年。
以上就是初二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珠海中考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及变化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