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上海中考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1月10日。其中在学籍所在区参加报名的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参加报名的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 14日。
通过评估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时间与补报名时间同步。
个别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上海市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0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14日。
补报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一)(二)(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最迟应于2019年5月9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区招考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招考机构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参加补报名的考生从获得报名资格起按上海市中招相关政策执行。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进行核对、留档。
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12月25 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健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考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中考报名库中进行修改。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
考生关健信息采集来源要求:中国大陆居民以户口本信息为准;港澳台居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信息为准;外籍学生以护照信息为准。
2019年2月25日前,各区向上海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提交申请参加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名单和材料,评估结果于2019年4月10日前反馈各区招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