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寒假1月23日(腊月十八)至2月19日(正月十五),2月20日(正月十六)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6日至8月31日,9月2日(星期一)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
寒假1月30日(腊月廿五)至2月19日(正月十五),2月20日(正月十六)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13日至8月31日,9月2日(星期一)开学。
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农忙假期等其他原因需调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对等时间调整,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幼儿园在当地中小学寒暑假期间,根据家长需要,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轮流方式休假。具体办法由幼儿园举办者确定。
公共节假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1.元旦:12月30日(星期日)至1月1日(星期二)放假,12月29日(星期六)上课。
2.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日)放假。
3.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三)放假。
4.端午节:6月7日(星期五)至9日(星期日)放假。
5.中秋节:9月13日(星期五)至15日(星期日)放假。
6.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二)至7日(星期一)放假,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课。
据了解,通知要求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有偿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2019年济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