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1月10日。其中在学籍所在区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 14日。
通过评估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残疾学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时间与补报名时间同步。
个别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0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14日。
1.上海中考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2.考生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3.上海中考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7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5.上海中考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的本市华侨;考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考生,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