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录取。参照我省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办法和各兄弟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做法,拟从2019年起,我市普通高中各批次各类招生录取按成绩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各批次各类志愿设2个,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中招总分成绩排位顺序进行投档,同一批次投档时,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先投该生第1志愿,第1志愿无法录取,再投该生第2志愿,如果2个志愿都无法录取,则该考生该批次不再投档,只能在下一批次时再进行投档,该考生该批次投档结束后,接着再按相同办法投中招总分下一排位的考生志愿,以此类推。
2、从2019年起,指标生补录不再单独设立志愿。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仍按考生指标生志愿补录,即指标生和指标生补录都按考生指标生志愿进行录取,指标生录取范围等其他录取规定按现有方案执行。
按照省中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从2020年起,应届生各科目考试成绩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各科目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非应届生跨年度科目考试成绩不得转入当年中招录取总分,如要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需参加我市当年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仍按原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梅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