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2018—2019学年度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历规定,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9年1月20日、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于2019年1月27日开始放寒假;中小学一律于2019年2月18日开学上课。
一、认真做好学期末各项工作
各学校在放假前必须按课程计划完成本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同时要按照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提早谋划新学期的工作,精心筹备开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县(区)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
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宣讲安全知识,加强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寒假期间,要建立家校沟通机制,督促家长做好孩子在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指导工作。
二要开展安全检查。各学校要严格做好学校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放假前对校内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