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从2022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廿三日)开始。
据悉,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于2022年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廿二日)结束。
1.要确保师生休息好。寒假期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普通高中学校高三确需安排提前上课的,须报批后执行,并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可安排一定时间下企业调研,为企业服务。
2.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各地各校要控制好义务教育段学生的寒假文化科作业量,做到精编细选、学科统筹,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如期完成,开学后及时批改和反馈。各校不得使用规定外的任何教辅资料。要精心布置安全、德育、公益等劳动实践性作业,引导学生关心社会、积极实践。
3.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学生的社会实践。主动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题教育实践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机构等资源,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好研学实践基地,开展自然、历史、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要切实加强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指导,做到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