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考及计分
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福州中考体育考生可申请免考:
(1)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具有残疾证的免考生,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福州中考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2)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免考生,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福州中考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的80%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二)缓考及计分
(1)进入考场前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福州中考体育考生可申请缓考。
(2)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缓考只设置一次,缓考考生考试与往届生考试同时进行。
(3)在缓考考试过程中,福州中考体育考生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经现场医疗团队和仲裁工作组确认,可以按免考处理,考生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的60%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2018年 | 2019年 | ||||
类型 | 计分方式 | 分值 | 类型 | 计分方式 | 分值 |
1.持有残疾证的考生 | 以当年中考文考投档总分前55.2%以上考生体育考试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 8分 | 1.持有残疾证的考生 | 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 预估24-25分 |
2.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考生 | 以当年中考文考投档总分前55.2%以上考生体育考试的平均分的8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 6.5分 | 2.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考生 | 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的80%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 预估19.5-20.5分 |
3.缓考时,无法完成考试项目的考生 | 以当年中考文考投档总分前55.2%以上考生体育考试的平均分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 5分 | 3.缓考时,无法完成考试项目的考生 | 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的60%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 预估15-1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