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获奖的2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4、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
5、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注:
1、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可获得相应加分录取;
2、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不过这些加分条款,大多数都是身份特殊的加分对象,比如军人、少数民族、华侨台胞,要么就是农村女娃。对大多数中心城区的普通家庭而言,政策性加分就是一个梦,很美好但是不真实。唯一能有够得着的加分只有最有一项“科技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