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每位考生只能报一所高中学校,且只能报考一个项目):
1. 体育特长生。(1)初中阶段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2)在县、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3)有其它材料能证明考生确有体育特长者。
2. 艺术特长生。(1)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及以上文艺汇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及以上;(2)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及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参加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3)有其它材料能证明考生确有艺术特长者。
3. 科技特长生。(1)在全国、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和全国、全省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中,获得省级和国家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2)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全国、全省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4. 日语。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 特长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 城区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市七中招收日语特长生资格由学校认定)招收的特长生必须具备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特长生资格。
市一中、市八中、铁一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分别招收对体育、艺术、科技类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市二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对体育、艺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市七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日语类特长生。市十九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对体育类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招生计划
市一中、市八中、铁一中总招生计划的5%,团体类专业招生单列;市二中总招生计划的30%;市七中(日语)总招生计划的60%;市十九中(体育)自主招生50名。
1. 发布招生信息。 4月25日前,招生学校在本校网站或校园内醒目位置公布特长生招生信息,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类别范围、招生条件和人数等。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需于4月20日之前报衡阳市教育局中招办。
2. 学生自愿报名。4月25日—30日,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学生自主选择招生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名。
3.学校考核预录。5月5日前,招生学校对特长生进行考核和面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具有特长生资格名单并按录取意向排序,具有特长生资格名单不得超过本校特长生计划的200%。
4.中招办审核公示。5月10日前,招生学校将具有特长生资格名单、专业成绩(采用100分制)和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报市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审定(未按时上报者作弃权处理)。经审定无误后,5月15日—5月20日,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才享有特长生预录资格。
5. 录取注册。市中招办根据特长生专业成绩(体育特长生根据门类按专业70%,艺术特长生(美术按专业60%,音乐根据门类按专业70%,播音主持按专业50%),科技特长生按专业潜质综合测评50%)和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特长生根据门类按文化30%,艺术特长生(美术按文化40%,音乐根据门类按文化 30%,播音主持按文化50%),科技特长生按文化50%),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各校特长生录取名单,经局领导审定后注册。各招生学校特长生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调剂。
6. 单列招生计划学生预录名单由各校特长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