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加分;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更多加分信息请以当地资讯为准!
以上加分均是小编在网上查询,如有不符,望请见谅!
为保证在政策性照顾降分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首先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然后考生将有关申请表和材料交就读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相关部门再次审核。
考生名单需经过就读学校、就读区县招考机构、市教育考试院的三级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其降分资格。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市或区县招生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照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