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范围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为25人,其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的8%。我校面向全市进行自主招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认同广州外国语学校的办学理念,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和优秀思维品质,且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初中毕业生。
三、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对学生的学习能力、人格特质和思维品质等综合能力进行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办法为人机对话。
四、报考流程
(一)5月16日8:00-5月19日17:00,学生登陆中考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整合成一份PDF文档在中考服务平台上传提交。
1.考生身份证(包括正反面);
2.考生综合表现评价材料;
3.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佐证材料;
4.反映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5月22日前,在中考服务平台,学校根据选拔标准和申报学生的综合材料,按照不超过本校自主招生计划5倍的人数(125人),确定参加综合能力考核名单并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
(三)5月23-29日,将参加本校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cn)和广州外国语学校官网(www.chgzfls.com)公示5个工作日。
(四)6月1-5日,进入我校综合能力考核名单的考生在提前批录取前独立招生学校填报广州外国语学校。
(五)6月24-26日,请进入我校综合能力考核名单且在提前批录取前独立招生学校填报了广州外国语学校的考生登录学校官网打印准考证。
(六)6月29日,请考生携带准考证于8:30前到达广州外国语学校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七)7月3日前,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并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我校综合能力考核结果。
(八)7月4-10日,将我校预录取资格名单在广州招考网和我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报市招考办。
(九)7月14日,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前7月14日进行。获得我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方可被我校正式录取。
五、宿位安排
我校宿位充足,可为考入我校且有需求的全部学生提供宿位。
六、咨询监督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和评审小组。
学校将在整个招生期间开通咨询电话:22908778和监督电话:2290872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及下午14:30-17:00。
七、附则
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者,我校将计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本《简章》由广州外国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创办于1963年,在历史上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外语、外交人才,后因历史原因停办。2009年,广州市委、市政府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在南沙新区复办广州外校。现为广州市唯一市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外语特色学校。
广州外校致力于构建多元、开放的国际化办学格局,为培养外语、外交、外贸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奠基,已开办中美“2+1”国际高中课程班、AP国际课程班,与美、德、法、日等国多所中学缔结为友好姊妹学校,与法、德、日、澳等国国际一流大学洽谈和签署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努力为学生搭建直通国际一流大学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