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0分,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60分。中考成绩为3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可选择到职业类学校就读。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我市普通高中继续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低于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普通高中志愿分3类,分别是提前志愿、批次志愿和征求志愿。提前志愿、批次志愿在中招文化课考试前,即5月31日至6月6日集中填报。
征求志愿在中招文化课考试结束、考生离校之后,在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的7月23日左右进行。未能按照提前志愿和批次志愿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征求志愿获得补报其他普通高中的机会。
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录取后必须到学校报到,不能再到初中复读。一旦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必须报到、注册学籍,无法退档。
跨县域志愿是批次志愿中的第一批志愿,录取比例占各校招生计划的10%,原则是高分段的考生可选择填报。
六县(市)的考生如果愿意到外县(市)或焦作市区上高中,可以在跨县域志愿内选择填报外县(市)或焦作市区的一所高中,不能填报本县(市)辖区内的高中。
焦作市区的考生如果愿意到六县(市)上高中,可以在跨县域志愿内选择填报外县(市)的一所高中,不能填报焦作市区的高中。
县域内志愿是批次志愿的第二批志愿,考生务必要填报。报考省、市级示范性公办高中的,此志愿既是普通统招志愿,又是分配生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