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广州市第二中学总计划872(含宏志生40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总计划606(含宏志生30人),两校指标计划的计算基数不含“宏志生”。
2.广州外国语学校作为外语特色学校不纳入指标到校范围。
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学校有六年以上办学历史;校长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学校高中规模不少于20轨;具备较好办学条件,其中占地面积不低于150亩;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建有素质较高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
具有较强的校本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的整合能力,办学行为规范,班容量符合规定,没有补习班,不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有效扶持并带动了薄弱学校发展;具有浓郁且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坚持以教育科研促进学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并取得显著成果;学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