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2.录取方式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并纳入全市高中段招生录取平台管理。
3.录取批次
(1)自主招生录取: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
(2)志愿录取批次:
①提前录取
②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项目。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二阶段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代职教“3+4”项目。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③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该批次设置1个艺术类、司法类学校招生志愿和3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下面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再设置一个其他院校志愿服从。
④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类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学校直接注册和开设招生专场相结合的形式录取。采用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