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78号)有关规定,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本市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区教育局须于2019年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区持外国护照学生招生办法和招生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学生参加统一学业考试后填报就读意向,区教育局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就读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高中学校入学;对于希望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汇总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持外国护照入学的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