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大部分地区都采用电子注册学籍,由各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管理。本区市内转学,只需要到接收学校开具证明,由所在学校到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即可;跨省或区市转学,需要持有加盖接收学校所在区市教育局基教科公章的学校的证明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出证明,并加盖转出学校所在区市基教科公章,并将学生的电子注册学籍档案传至新转入的学校所在区市基教科,确认收到后即可。
转入转出学生通常在每年的十月中下旬到十一月上旬办理,具体时间可到所在学校档案室咨询。
1.省内转学流程:区县内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2.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因学籍系统未全国联网,目前跨省转学操作办法如下: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学生异动-》选择其它离校-转出外省;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转出。转入的: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初三转学学生申请表姓名转出学校(平台名称)性别学籍号转出学校标识码拟转入学校申请理由转入学校意见转出学校意见现读年级监护人:联系电话:年月拟读年级日(签章)年月日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