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于书信、讲话稿的称呼语之后,表示提起下文。
例:(1)敬爱的团组织: (2)亲爱的同学们
(二)在采访、辩论、座谈、法庭审讯等言谈的记录中用于说话人名之后,以引出说话内容。
例:记者:您二位一向关心中学语文教学,请谈一谈一个中学生怎样才能学好语文?
秦牧:要学好语文,必须注意多读、多写、多思索。……
紫风:除读好教科书外,必须进行课外阅读。……(《秦牧吴紫风答记者问》)
(三)用于提示性话语之后,表示提起下文。
“问/答、说、想、是、即、写道、认为、证明、表示、指出、例如”之类动词都可加冒号,使其具有提示性,以引出宾语。
例: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
(四)用于总说性话语之后,引出分说。
例:战国七雄:秦国、楚国、齐国、燕国、赵国、魏国、韩国。
(五)用于总括性话语之前,总结上文。
例: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在化学系学习;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读机械制造专业;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六)用于需要解说的话语之后,表示下文是解说。
例: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七)分隔作者和作品名称。
例:(1)罗贯中:三国演义 (2)施耐庵:水浒传
(八)分隔标题中的主题词和说明补充部分。
例:中国农业方向:发展生态农业(《新华文摘》1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