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数又称质数。
1至20中有8个质数, 11个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1至20中的质数有2,3, 5, 7, 11, 13, 17, 19。
合数有4. 6. 8. 9. 10. 12. 14. 15.16. 18. 20。
质数又称素数,有无限个。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否则称为合数。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最小的质数是2。目前为止,人们未找到一个公式可求出所有质数。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π(n)是不减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n的2次方到(n+1)的2次方 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7.若质数p为不超过n(n大于等于4)的最大质数,则p>n/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