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
九年义务教育中“九年”是指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宪法规定义务性的国民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收费标准是,免除学杂费,免除书费,给予贫困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以助于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就是为了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从孩子抓起,扫除文盲,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义务性。
所以说,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基本教育方针,免收任何费用,如果有学校乱收费,根据教育法会对该学校的负责人给予法律追究。
九年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九年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