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是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互为表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现就是分封制,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到各地去做诸侯。
1.目的不同
分封制是为了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宗法制是为了巩固分封形成的统治秩序;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2.特点不同
分封制:①周王高高在上,邦国臣属于周王,进而分封属下,构成等级秩序。②邦国有同姓、异性之分。③周王与封国通过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联系在一起。
宗法制: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确立起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两者既是家族等级之分,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1.积极影响:
(1)分封制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
(2)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力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
2.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