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社会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商业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地位的提高。明中叶以后,国家对商税的征收,已成为财政收入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来源。人数众多的富商巨贾们凭着资本的雄厚,往往开有几个或几十个店铺。当时全国各重要城市几乎到处都有徽商的店铺。
明朝手工业分官营与民营两种,其中官营又分中央管辖和地方管辖两大系统。在明朝,进步最快、规模最大的是矿冶、纺织、陶瓷、造船、造纸等行业生产,而明朝手工业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民营手工业的大规模兴起,并在明朝后期逐步取代了官营而在手工业市场占有主要位置。
明代中后期,农产品呈现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趋势。不少土地主缙绅也逐步将资金投向工商业,“富者缩资而趋末”,以徽商、晋商、闽商、粤商等为名号的商帮亦逐渐形成,并在一定地区和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人口转为工商业者的数量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