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晚,我正脱下衣服准备睡觉,恰好看到这时月光从门户射进来,不由得生出夜游的兴致,于是高兴地起身出门。想到没有可以共同游乐的人,就到承天寺寻找张怀民。张怀民也还没有睡觉,我俩就一起在庭院中散步。庭院中的月光宛如积水那样清澈透明。水藻、水草纵横交错,原来那是庭院里的竹子和松柏树枝的影子。哪一个夜晚没有月亮?哪个地方没有竹子和柏树呢?只是缺少像我们两个这样清闲的人罢了。
此文写于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元丰三年(1080)二月到达黄州贬所,名义上是“团练副使”,却“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也就是说做着有职无权的闲官,到写这篇文章时已经快满四年。苏轼气味相投的友人张怀民此时也谪居黄州,暂寓承天寺,因有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