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简介
“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汉语对古代中国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称为“诸侯”(“诸侯国”、“封国”或“王国”),统治诸侯的君主被称为“诸侯王”、“君王”或“国君”,也使用“国王”的称谓。
传说中圣王的後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中国历史上自三国开始直至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各个时期国家行政区划管理上不同程度实行了“分封制”,但分封不是主体;各个朝代政权稳定以后,封国与侯国实际成了行政区划体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军阀割据政权,大多数情况下,要领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如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之一的楚国之国王马殷,尽管于907年建国,仍旧于927年接受中原王朝後唐册封为“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