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封制的特点之一是和宗法制是相辅相成的。可以将父系的权力扩大化,同时也为分封制的延续奠定了基础。
2.分封制特点中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在血缘的基础上开始实施的,也这是当时国家内的一种政治结构,就算是要世袭诸侯之位,在君主没有特别的命令的时候,一切还都是要依靠着血缘的关系才可以继续下去。
3.分封制特点的第三个方面就是君主虽然表面上看掌管着权力,但是说到底这种权力还是没能高度的集中,因为要知道诸侯国之内这些诸侯的权力还是非常独立的,就算是最高统治依旧是君主,但是其中还是会避免不了的出现割据的现象。
1.打破分封制的宗法血缘政治关系。
2.地方绝对服从中央。
3.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有一定任期,打破官位世袭制,确立官僚制度。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
郡县制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