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我们出洞以后,就有人埋怨那主张退出的人。
出处:《游褒禅山记》是北宋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所作。
原文节选:方是时,余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则或咎其欲出者,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译文:当决定从洞内退出时,我的体力还足够前进,火把还能够继续照明。我们出洞以后,就有人埋怨那主张退出的人,我也后悔跟他出来,而未能极尽游洞的乐趣。
从文章后面有“至和元年七月某日,临川王某记”字样,据此可知这篇名文是作者在宋仁宗(赵祯)至和元年即公元1054年写的。当年4月,王安石从舒州(今安徽潜山县)通判任上辞职,在回家探亲途中游览了褒禅山,同年7月以追记形式写下此文。
作者叙述他和几位同伴游褒禅山所见到的景物,以及游山经过,并以此为喻,说明要实现这大理想,在研究学问上要“深思而慎取”。我们知道,王安石是主张变法的,青年时他就有志于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政策。
但他也认识到,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必将遇到重重阻碍,要成功,“志、力、物”缺一不可,但“物”与“力”不可强求,一个人要想为社会有所贡献,我们能做的只有“尽吾志”。“尽吾志”思想正是王安石后来百折不挠实行变法的思想基础,也是他文章应“有补于世”、“以适用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