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爆发,慈禧太后率光绪皇帝等百位皇亲在忠臣随扈下出宫避祸西安。回銮之后,接受八国联军提出的《辛丑条约》,此举对中国打击甚大,因此朝廷保守派主动进行变法。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在慈禧太后的默许下,清政府进行改革,改革内容多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戊戌变法近似,但比戊戌变法更广更深,还涉及废除千年仕宦之道的科举制度。
清廷力图在军事、官制、法律、商业、教育和社会方面进行一系列系统性改革,改革也波及了内地和东北、蒙古、西北和西藏各地,由于改革政策的“支离、拖沓”和一些官员的“敷衍”,没有取得太大进展,但“新政”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也为辛亥革命的兴起提供了准备条件。
改革措施缺乏通盘的审慎考虑。新政的许多措施缺乏全面的规划和执行,导致改革效果不佳。
缺乏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新政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许多失误。
执行上的严重失误。新政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军事改革中,新军的培养和管理不善,导致兵权分散,最终被军阀掌握。
财政危机的影响。新政实施过程中,财政问题严重,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导致许多改革措施无法有效实施。
政治腐败。清政府的政治腐败严重,官员贪污腐败,导致新政的许多措施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清末新政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虽然由于改革政策的“支离、拖沓”和一些官员的“敷衍”,改革没有取得太大的进展,但新政还是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奠定了基础。新政废除了科举制度,设立了新式学堂,促进了现代教育的发展。此外,新政还促进了商业和工业的发展,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